执行公开信发出以后
为配合全县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顺利进行,营造有利于清理活动的强大舆论氛围。12月10日, 腾冲县清理执行积案活动领导小组向社会发出《致被执行人敦促执行公开信》,动员申请人积极提供执行线索,督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。
《公开信》说,凡2008年12月10日前未按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,如实向人民法院申报财产,限于12月31日前自觉到法院履行义务;对拒绝报告、虚假报告财产情况以及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,人民法院将采取执行措施,限制被执行人消费、经营、融资、投资、置产、出境等措施,促使其最终履行义务;对向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和其它信息的社会各界群众,视情给予奖励。
《公开信》在腾冲电视台连续播出一周,各村、公共场所共张贴450份。《公开信》发出以后,腾冲法院执行局电话响个不停,人来人往,有申请人提供线索的,有被执行人来自觉履行义务的,有群众来反映情况的.....
12月19日,家住界头乡的杨绍波看到县电视台播出的《公开信》后,便打电话给法院执行局反映被执行人黄正萍的情况。执行人员遂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基本情况联系黄正萍,责令她及时到法院履行(2005)腾民二初字第187号调解书确定25470元的给付义务。22日上午,申请人杨绍波和被执行人黄正萍在执行人员的主持下,达成执行和解协议,黄正萍保证月底前到法院交清余款。杨绍波说到:“这笔钱我们想根本不可能再拿到了,现在就有保障了”。